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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61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为学院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比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总共14名,其中7名上海市优秀毕业生,7名校优秀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 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本科生申请者还应具备一个下述条件:

1、在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前20%以内;

2、在国家级以上的各种专业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荣誉;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表彰;

对虽未符合上述条件者,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由院系推荐并附上相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学校审批同意的可具有申请资格。在大学期间,没有任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经历的,不应列入评选对象。凡在校期间受到各种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均无申请资格。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

时间节点

内容

学生本人申请

48日截止

1.参评学生在学工部网上申请,操作详见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申请完成后本人联系辅导员,确定系统申请是否成功。

2.提交相关材料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sunqing@cs.ecnu.edu.cn

班级评选

49日至412

班委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民主投票按照11.2比例(向上取整),选出进入答辩的学生。

院系答辩

414日周三下午(拟定)

学院组织答辩,学生准备3分钟答辩内容(ppt形式)

院系公示

415-20

学院组织公示

院系审批

421

学院组织网上审批

院系上交材料

4221600前, 上交电子汇总信息表及纸质登记表

1.学生根据学院评选结果,在学工部信息系统中打印相应类别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至理科楼B813辅导员办公室,同时提交附件5 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或附件62021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辅导员邮箱。

2.学院将汇总表上交给学校资助中心。


(一)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公示(42-7日)。

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细则在院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二)学生自主申请(48日截至)

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同时填写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材料汇总表》,发送邮件至辅导员邮箱 sunqing@cs.ecnu.edu.cn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优秀毕业生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即可。详细操作方法请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

(三)各班级初选(49-12日)

由各班级班长和团支书组织本班级学生对自主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申请同学经民主评议,票数过半的申请人列为复评候选人,获得学院复评资格。

各班班长(团支书)于412日上午10:00前,将各班级初选票选结果《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初选投票情况登记表》和复评候选人申请材料(《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统一发至辅导员老师邮箱sunqing@cs.ecnu.edu.cn

(四)院系审核(421日截止)

1、院系审核:414日(周三)下午(以具体通知为准),初选通过的候选人参加学院复评答辩。每人答辩陈述时间为3分钟(PPT形式),由学院领导、教授代表、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每班级1位,班级推选产生)等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对班级民主推选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复评,根据申请学生综合考评,最终评选出学院2021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学院公示。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415-20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向评审委员会反映,实名发送邮件至smxu@admin.ecnu.edu.cn。公示后学院将进行网上审批。

(五)上交材料(422日截止)

1、学院在42216:00点前,在学工部系统完成审批,并将本单位获奖学生电子汇总信息表(见附件《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2021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在42216:00点前,将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登记表盖章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表格格局不要调整,一式两份,填写表述文字要精炼,勿造成表格现有框架范围变化,切勿打印成3页。如届时因受疫情影响学生尚未返校,则免去学生本人签字,学生将电子登记表发送至辅导员邮箱sunqing@cs.ecnu.edu.cn,信息由院系核实后统一打印。

(六)学校复评及公示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将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七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还须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四、其他说明

(一)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政治思想品德考评、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成绩在良以下者。

(二)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系统目前显示的名额不包括校团委推荐名额,48日后会增加该部分名额并告知相关院系),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三)根据学校去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41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材料汇总表.docx

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初选投票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答辩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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