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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6        浏览次数:10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根据学校安排,智能教育专业单独成立招生工作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框架下相对独立完成相关招生工作。

3、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工作。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其中,智能教育专业欢迎教育、心理、数学、信息技术等跨学科背景考生报考但需具备较好信息技术学科背景,鼓励有“人工智能+教育”交叉学习或研究经历者报考。

四、意向导师

考生请在报名阶段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书、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之后系统关闭无法报名),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在线提交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及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寄送材料使用复印件),应届硕士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800字左右);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600字左右);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本人在其中的学术贡献(需要举证材料);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以上所有的材料除材料(4)应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材料汇总”栏。

3、寄送材料

(1)考生寄送纸质材料为上述在线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原件)。

(2)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身份证、学生证等须是复印件)寄(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特别注意: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使用燕尾夹固定、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不利于归档)。

(3)报名以收到纸质版材料时间为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非正常情况,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周将纸质版材料寄达。(2024年12月29日之后不再接收材料)

(4)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拟定于2025年1月初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纸质版材料未及时寄达、提交材料不全、材料不满足要求、材料不合格等无法通过此审核。

3、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预计于2025年1月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

3、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项目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教育背景(最高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5)智能教育专业将特别审核学生的学科交叉背景(最高20分附加分)。

专业资格审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资格审核合格才有资格进入综合考核。

5、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结果。

(三)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预计于2025年3月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专业基础、外国语以及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的总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录取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时每门科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基础(基本专业知识):

a)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笔试+机试+面试,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数学能力,覆盖离散数学、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的内容,机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编程能力。面试部分考察考生的综合掌握情况。其中笔试、机试、面试部分占比为1:1:8。

b)智能教育专业:笔试+机试,笔试部分考察学生计算机学科与教育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覆盖数据结构、人工智能、学习科学与技术等方向的内容;机试部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编程能力。面试部分考察考生的综合掌握情况。其中笔试、机试、面试部分占比为1:1:8。

(2)外国语(综合英语测试):面试。

(3)综合测评(科研素养和潜力、学术研究能力等):面试。

4、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学院通过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电子信箱邮件通知。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6、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计划等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一)联系方式

网站:www.cs.ecnu.edu.cn

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

联系人:塔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3675

电子信箱:wnta@cs.ecnu.edu.cn

2、智能教育专业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3067

电子信箱:hyji@cs.ecnu.edu.cn

(二)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收件人:塔老师

收件人电话:021-62233675

邮政编码:200062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B516室

注意:1. 须在信封上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博士报考材料”;

           2. 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上海本地考生请不要使用同城快递或闪送),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 申请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后不利于归档。

(三)监督投诉

1、学校按规定将招生章程、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申请考核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话:021-62233677;电子信箱:smxu@admin.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3)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

电子信箱:jwjc@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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