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华东师范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含春季毕业生)。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应为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比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共14名。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7名,校级优秀毕业生7名。为表彰和鼓励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兼顾不同培养类型研究生的评优资格,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三种类型学生分配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为见下表。如某类型的申请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多余名额根据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补足。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类型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含市级、校级) |
博士 | 10 | 2 |
全日制硕士 | 93 | 10 |
非全日制硕士 | 40 | 2 |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标准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三)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四)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者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上海市当年要求的其他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 | 时间节点 | 内容 |
学生本人申请 | 4月8日截止 | 1.参评学生在学工部网上申请,操作详见《学生操作手册》,申请完成后本人联系辅导员,确定系统申请是否成功。 2.填写附件《计算机学院2021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材料目录》发送至辅导员邮箱,全日制发送hcli@cs.ecnu.edu.cn,非全日制发送hyji@cs.ecnu.edu.cn。 |
班级评选 | 4月9日至4月12日 | 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民主投票,按照每类别1:1.2比例(向上取整),选出进入答辩的学生。 |
院系答辩 | 4月14周三下午(拟定) | 学院组织答辩,学生准备3分钟答辩内容(ppt形式) |
院系公示 | 4月15日-20日 | 院内组织公示 |
院系审批 | 4月21日 | 院系组织审批 |
院系上交材料 | 4月22日16:00前, 上交电子汇总信息表及登记表纸质版 | 1.学生根据学院评选结果,在学工部信息系统中打印相应类别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至理科楼B813辅导员办公室,同时提交附件 《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或附件《2021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辅导员邮箱。 2.学院将汇总表上交给学校资助中心。 |
五、评选流程
(一)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公示(4月2日-7日)
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制定评选细则;评审细则在院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二)学生自主申请(4月8日截止)
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同时,填写《计算机学院2021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材料目录》,发送邮件至辅导员邮箱 hcli@cs.ecnu.edu.cn。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优秀毕业生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即可。详细操作方法请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
(三)院系评审(4月21日截止)
1. 班级初选:(4月9日-4月12日),院系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
2. 院系答辩:4月14日(周三),(具体以通知为准),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候选人参加学院复评答辩。每人答辩陈述时间为3分钟(ppt形式),由学院领导、教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对班级民主推选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复评。
3. 学院公示:公示日期为4月15日-20日, 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向评审委员会反映,实名发送邮件至smxu@admin.ecnu.edu.cn。公示后学院4月21日进行网上审批。
(四)上交材料(电子汇总表及纸质表)
1.学生4月22日16:00点前,在学工部系统完成审批,学生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交院系汇总。表格应1张A4纸正反面打印。如系统打印中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汇总全体获奖学生电子汇总信息表(见附件5、6 《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2021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及纸质材料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复评及公示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将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七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其他说明
(一)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在离校前有违纪、学术不端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二)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系统目前显示的名额不包括校团委推荐名额,4月8日后会增加该部分名额并告知相关院系),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三)根据学校2020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目录.docx
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初选投票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答辩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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