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9】350号)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的,可予以退学处理”,我院拟对以下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51164500001艾山·肉孜
公示期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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