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经研究,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做好本科生奖学金工作,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社会互动能力和跨领域分析能力,能综合的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观察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5、申请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时,必须已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或已申请“绿色通道”并承诺完成缴费义务,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6、积极参加学生体育运动、服务工作,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同等参评情况下,有相关经历者有优先入选资格。
7、由学校公派到境内外校际交流一个学期的学生,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由学校公派参加境内外校际交流连续两个学期及以上学生,原则上需参加学院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当年度9月统一组织的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可参加次年4月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交流前一个学年在校成绩和表现以及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将作为评选参考。
8、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奖学金评定降级:
经常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或参评学年同一寝室在每周的学校例行卫生检查及学院卫生抽查中,学年内累计有3次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全体成员不得参评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奖项,且评定等次降一级。
9、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无申请资格:
①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受学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②参评学年所选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的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如补考合格可视为有参评资格);
③参评学年有破坏校园环境卫生、环境秩序及浪费水电行为,受到宿管及保卫处通报批评者;
④参评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缴费者;
⑤参评学年有在课程作业、考试、论文以及各类竞赛报奖等过程中有抄袭、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者。或者有其他违纪及不文明行为,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定为不符合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者。
⑥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规定:“除体育保健班学生外,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计算公示
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分为P,P=P1(加权成绩)+P2(奖励加分)。
原则上奖学金等级依据综合评分P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同等参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特别突出者经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可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高获奖等级。
其中 P1= 加权绩点 * 25
Σ(学期绩点 * 学期总学分)
加权绩点 =1
学年的总学分
备注:学期绩点包含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及暑期绩点
P2为奖励加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下文。
三、奖励加分
P2奖励加分由科技竞赛类、论文专利类、素质发展类三部分构成。每位学生最高可获所有三大类总分为200分,总分除以25后作为P2计入综合评分P 。(重要科创竞赛可突破200分,P最高值为100分)。
1、科技竞赛类
(1)按组织范围分为6个等级:院系级、校级、省市级(或省以上赛区)、国家级。表1所列为常规科技竞赛的最高名次或最高等级的学术分。
表1 常规科技竞赛等级与学术分
等级 | 院系级 | 校级 | 省市级 | 国家级 |
学术分 | 20 | 40 | 60 | 80 |
(2)科技竞赛类根据其影响和难易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难度系数(大于 0)。学术分=某一级别某一等次的竞赛学术分*难度系数。特殊情况下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3)表2.1和表2.2为重要科技竞赛,P2加分可突破200。同类重要竞赛取最高学术分计算,不进行累加;不同类型重要竞赛可以累加。
表2.1 ACM重要竞赛学术分
竞赛名称 | 学术分 | 难度系数 |
ACM-ICPC 全球总决赛 金/银/铜 | 500/400/300 | 1 |
ACM-ICPC 全球总决赛 | 200 | 1 |
ACM-ICPC 东亚大陆总决赛 | 200/160/140 | 1 |
ACM-ICPC亚洲区域赛 | 120/80/60 | 1 |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 | 120/80/60 | 1 |
ACM-ICPC邀请赛 | 60/40/30 | 1 |
表2.2重要科技竞赛学术分
竞赛名称 | 组织级别 | 难度系数 | 类别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300/200/120 | 1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市赛) | 120/80/60 | 1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 | 300/200/120 | 1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市赛) | 120/80/60 | 1 | 2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300/200/120 | 1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赛 | 120/80/60 | 1 | 3 |
(4)表2.3为常规科技竞赛,学术分上限为200分。
表2.3 常规科技竞赛级别与难度系数
竞赛名称 | 组织级别 | 难度系数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 国家级 | 0.5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 国家级 | 0.5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华为杯) | 国家级/省市级 | 0.8 |
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8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 -大数据挑战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移动应用创新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上汽教育杯”上海高校学生科创作品评选 | 省市级 | 0.8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RoboMaster | 国家级/省市级 | 0.8 |
“陈嘉庚杯” 青少年发明奖 | 省市级 | 0.8 |
“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8 |
上海市大学生创意机器人挑战赛 | 省市级 | 0.7 |
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 | 省市级 | 0.7 |
SODA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 | 0.7 |
“大夏杯”科赛或创赛 | 校级 | 1 |
大学生科研基金结题(国创/上创/大夏) | 校级 | 0.7/0.6/0.5 |
学院创新创业大赛 | 院系 | 1 |
校内程序设计比赛、移动应用创新赛 | 院系 | 1 |
企业主办各类全国比赛 | 省市级 | 0.8 |
数学类竞赛 | 各种级别 | 0.5 |
外语类竞赛 | 各种级别 | 0.5 |
(4)除最高等级以外,获得其他等级的学术分依次递减,规定如下:以最高奖为基本分,每降低一等名次,学术分为前一名次的90%。校级以下(包括校级)优胜奖、鼓励奖、参与奖一般不予加分。
(5)若比赛存在特等奖,加分在上述分数中再乘以1.1。
(6)以小组形式参加的竞赛,团队队长或第一作者的加分分值在团队成员加分分值的基础上增加20%。其他正式参赛队员不论排名,学术分均相同,替补参赛队员的学术分为正式队员的 20%。特殊情况下,可由教练或队长提出对个别队员进行减分或加分申请。
(7)若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8)若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包括ACM竞赛)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2、论文专利类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以下三种情况可获得论文加分:
①论文中仅有一名学生作者,且学生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100%加分。
②论文中有多名学生作者,排序最前的学生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75%加分,排序第二的学生则获得25%加分。(注:去掉本校导师后计算排序)
③论文中有多名学生作者,若排序最前的学生不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25%加分。
(2)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发明专利;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加分。计算方法同论文。
(3)论文和专利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
(4)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可获得10分,加分最高累计可加30分,分数由实际参与的多名学生分摊。
表3、论文专利类加分表
学术论文 | SCI 一区/CCF A类 | 200 |
SCI 二区/CCF B类 | 80 | |
其他SCI论文/ CCF C类 | 60 | |
国内核心/其他EI论文 | 20 | |
专利 | 授权 | 100 |
申请 | 20 | |
软件著作权 | 10 |
3、素质发展类
(1)适用于各类综合素质类奖励加分;如果出现表中未列出奖项,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2)其他综合素质类比赛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确定分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省市级竞赛最高奖项加分。
(3)学生骨干奖励由任职加分和荣誉加分组成。荣誉类加分中,学院“学生杰出青年”按照校级优秀学生计分。任职类加分需任满一年。学生骨干奖励最高累计可加20分。
表4、学生骨干奖励加分
荣誉类 |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市级 | 20 |
校级 | 10 | ||
院级 | 5 | ||
任职类 | 校学生组织主席团、部长团; 院学生组织主席团、部长正职; 党支部书记、团支书、班长。 | 8 | |
院学生会部长团副职; 重要学生干部(经辅导员认定) | 5 |
(4)综合发展类加分由社会实践类加分、志愿服务类和文化体育类加分组成。社会实践类加分最高累计可加30分,志愿服务类最高累计可加5分,文化体育类最高累计可加5分。
表5、综合发展类加分
社会实践类 (最高30分) | 市级 | 一/二/三等奖 | 30/20/10 |
校级 | 最佳/优秀 | 8/5 | |
志愿服务类 (最高5分) | 国家级 | 志愿者 | 3 |
市级 | 志愿者 | 2 | |
校级 | 志愿者 | 1 | |
文化体育类(文学类、艺术类、体育类) | 市级及以上 | 获奖 | 5 |
校级 | 获奖 | 2 | |
院级 | 获奖 | 1 |
四、评定流程
9月18日-9月24日 学生网上申请 |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 |
9月21日-9月24日 公示评定细则 | 公示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细则。 |
9月21日-9月24日 提交加分材料 | 申请学生按要求提交全部纸质奖励加分材料至本年级辅导员,用于计算综合评分。 |
9月25日-9月29日 评定奖学金等级 |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计算综合成绩,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等级。 |
9月30日-10月12日 公示评定结果 | 公示各类奖学金的评定结果。 |
10月13日-10月15日 学院网上审批,递交材料 | 无异议后辅导员完成网上审批,国奖同学10月15日前需提交纸质材料至本年级辅导员。注:上海市奖学金10月11日需电子版发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
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王莉萍陈蕾
成员:李恒超、孙庆、赵婧媛、张宏菊、学生代表
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
附1 奖学金名额分配:
2019-2020学年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名额
2019级 | 2018级 | 2017级 | 本科 | |||||||||||||
国奖 | 特 | 一 | 二 | 三 | 国奖 | 特 | 一 | 二 | 三 | 国奖 | 上海市 | 特 | 一 | 二 | 三 | 少数民族 |
2 | 2 | 6 | 12 | 24 | 2 | 2 | 6 | 12 | 25 | 2 | 1 | 3 | 6 | 13 | 26 | 1 |
附2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需向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获奖学生汇总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
2、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0月11日。(请参考《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模板和相关要求,填写《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中的相关字段)。获奖学生需及时添加学校资助中心王老师微信:DLWang0521,以便告知后续操作。
4、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请认真阅读填写要求,按照模板认真填写,填报有误将影响最终评审。
5、奖助学金评选涉及的学生人数、种类繁多,请相关同学严格按照流程时间完成各项事宜,因个人原因未能按各步骤操作产生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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