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经研究,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该评选方案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做好研究生奖学金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名额分配
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2019-2020学年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如下:
奖助名称 | 金额 (元/人) | 总名额 | 学生申请截止 | 院系审批截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博士) | 30000 | 2 | 2020.9.24 | 2020.10.14 |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国家奖学金 (硕士) | 20000 | 6 |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 | 2000 | 3 |
备注:评选范围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以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原则上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⑴在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学术期刊及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有SCI二区、CCF B类以上期刊或国内顶级核心期刊(《软件学报》、《计算机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或同等级别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⑵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拥有其他特别突出的科研成果;⑶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⑷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并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原则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⑴在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学术期刊及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有SCI、CCF C类以上期刊或国际会议、国内顶级核心期刊(《软件学报》、《计算机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或同等级别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⑵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拥有其他特别突出的科研成果;⑶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⑷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并获校级以上奖项。
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三、评选流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采用初审与复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其中初审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的评定资格、提交的成果以及附加材料,评选出进入复评答辩的名单;复评答辩由学院教师代表担任评审专家,学生重点陈述个人研究成果及创新性贡献,由复评专家委员会综合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其他工作等综合决定研究生各类奖金学人选。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奖学金初审评定
初审评定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确定进入复评答辩的名单。综合评定由四部分构成,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附加。
具体要求:
(1)参评学年所选全部课程的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成绩者不纳入参评奖学金资格。
(2)科研成果包括在重要学术期刊及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包括发明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等。其中学术论文要求正式录用或发表,专利要求初审通过公开,软件著作权要求正式授权。
(3)附加主要包括获得国际同行的正面评价、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科研/科技竞赛获奖等。
(4)同等条件下,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里的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有良好表现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5)参评学年同一寝室在每周的学校例行卫生检查及学院寝室、实验室卫生抽查中,当学年内累计有1/3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实验室全体成员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及以上奖项。
奖学金复评答辩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复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担任答辩评委;每位学生5分钟陈述,3分钟回答专家提问。研究生奖学金答辩时间暂定9月29日。详见辅导员的后续通知。
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周爱民
副组长:王长波 王莉萍
成 员:教授代表、李恒超、塔维娜、学生代表
五、评定程序
9月18日-9月24日 学生网上申请 |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旧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 |
9月21日-9月24日 公示评审细则 | 公示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细则。 |
9月21日-9月24日 提交初审材料 | 申请学生提交初审材料交至理科大楼B613辅导员处。注意:初审材料依照目录模板,提供相应科研成果纸质证明。 |
9月25日-9月28日 学院初审 |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初评。 |
9月29日-9月30日 学院复审 | 奖学金复评答辩委员会复评答辩,评定最终名单。 |
10月8日-10月11日 学院公示 | 学生填写相关奖学金审批表,纸质材料交至理科楼B613,电子版发送至hcli@cs.ecnu.edu.cn |
10月12日-10月14日 审批上报 | 无异议后进行网上审批,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
六、补充说明
1、硕博连读新生以博士身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硕士阶段参评国家奖学金未使用过成果均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依据。
2、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采用初审提交材料与复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在复评答辩阶段,依据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参评学年学院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依次评选出国家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候选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以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社会类奖学金申报及评选除上一年度的申报成果外,必须有新的科研成果。奖学金评选尊重候选人的参评意愿,候选人有权在公示阶段提出放弃当年评选资格。
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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