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9】350号)第十四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2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我院拟对以下未缴纳学费且未报到注册学生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71184506025 尚桂林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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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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